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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公司(中国区)·有限公司官网|江西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4月20日起报名

发布时间:2025-03-10 17:33:46    次浏览

天圆网讯4月2日,江西省教育厅下发《关于2015年江西省开展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凡拟在江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于4月20日至5月5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据悉,网上报名成功后,5月18日至22日,申请人还须到所在高校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须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据了解,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江西省高等学校任专职教师一年及以上,并且在2015年6月30日之前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持国(境)外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受过拘留以上治安、刑事处罚者;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内要求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者;社会上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高等学校教学辅助人员、工勤人员以及借用或者临时聘请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高等学校设立的函授教育教学站点和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不属于举办高等教育的机构,其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在中等专业学校承担大专班教学任务的人员,要求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4月20日至5月5日网上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通知指出,凡拟在江西省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的,可于4月20日至5月5日期间,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教师资格申请报名,报名时应选勾本人任职的高等学校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现场确认点。个人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所在高校负责现场确认以及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收集和初审工作。现场确认时间为5月18日至5月22日(有效工作日),现场确认地点为申请人所在高校负责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部门指定的地点。发现弄虚作假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据悉,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精神,江西省将转移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权限,由各本科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认定本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江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严格按照《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依法实施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维护教师资格制度的严肃性、权威性。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对于本校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人员要严格把关,审核后须在学校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方可予以认定教师资格。江西省教育厅在收到受委托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报送的备案材料后,统一在江西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名册完成网上信息系统的教师资格认定操作,生成教师资格证书编号。学校按照规定时间到省教育厅领取证书编号,办理教师资格证书。江西省教育厅将采用随机抽检等方式对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抽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停止该校当年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权限,情节严重的取消委托该校认定高校教师资格权限,责任倒查并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学校的责任。